北京办理标准GJB1621.7A-2006技术侦查装备通用技术要求 第7部分:环境适应性试验检测报告,国家承认的中文检测报告。
该标准规定了技术侦查装备的环境适应性要求和环境试验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地面固定、车载、便携、舰船载、机载和星载技术侦查装备,为拟制装备战术技术要求和技术条件提供基本依据,并为装备检验提供统一的环境试验方法。
GJB1621.7A-2006涉及的检测项目及测试条件如下:
1、低温试验:
测试目的:用于评价装备在低温工作、运输贮存期间,低温环境条件对装备外观、功能和性能等影响。
低温贮存试验:-25℃或-55℃,贮存24小时;
低温工作试验:5℃,-5℃,-15℃,-25℃,-40℃,-55℃,-65℃,-80℃;工作时间不少于0.5小时,有恒温装置或电子管类元器件需要一定时间才能稳定的样品不少于2小时。
2、高温试验:
测试目的:用于评价装备在高温工作、运输及贮存期间,高温条件对装备外观、功能和性能等的影响。
高温贮存试验:+70℃,贮存24小时;
高温工作试验:40℃,45℃,55℃,60℃,70℃,85℃,工作时间不少于0.5小时,有恒温装置或电子管类元器件需要一定时间才能稳定的样品不少于2小时。
3、低气压试验:
测试目的:用于评价装备耐受低气压环境下正常工作、运输及贮存及空运装备耐受快速压力变化不损坏的能力。
低气压工作试验:70kPa,53kPa,30kPa,工作1小时;
低气压贮存试验:53kPa,30kPa,20kPa,10kPa,5kPa,贮存1小时。
温度低气压试验:按标准要求进行不同温度条件和气压条件下的耐受性能力。
4、温度冲击试验:
测试目的:用于评价机载装备在温度急剧变化时,温度冲击对装备功能和性能的影响。
温度严酷等级:85℃(70℃)和-55℃(-65℃,-80℃)
温度保持时间:1h-8h
转换时间:≤5min
循环次数:5次。
5、太阳辐射试验:
测试目的:评价露天装备或其部件、绝缘材料、涂层等耐受太阳辐射热河光化学效应的能力。
测试条件:总辐射强度为1.12kw/m2,温度40℃,测试时间3天,10天,56天。
6、加速度试验
测试目的:加速度试验分为性能试验和结构试验。性能试验用于验证机载装备功能、性能适应加速度环境的能力。结构试验用于验证机载装备结构承受加速度的能力。
7、倾斜和摇摆试验
测试目的:用于评价舰船装备在舰船体产生倾斜于摇摆时,装备保持正常和可靠工作、功能和性能不下降的能力。
测试要求:分为纵倾(前后各不小于15min)、横倾(前后各不小于15min)、纵摇(不小于30min)、横摇(不小于30min)。
8、冲击试验:
冲击试验包括:基本冲击试验、碰撞试验、坠撞安全试验
基本冲击试验是用来评价装备结构的完好性,并评价装备功能和性能在运输、使用过程中经受非多次重复性的动态冲击时的稳定性。
碰撞试验用于评价装备结构的完好性,并评价装备功能和性能在运输、使用过程中经受多次重复性的碰撞时的稳定性。
坠撞安全试验用于评价机载装备和车载装备在一定强度的坠落撞击作用下,是否损坏或脱落而危及乘员或装备的安全性。
基本冲击试验:半正弦波,地面设备(150m/s2,11ms),机载设备(300m/s2,18ms),车载设备(500m/s2,11ms)三轴六向,每方向冲击3次;
碰撞试验:地面设备(100m/s2,16ms,250m/s2,6ms),机载设备(250m/s2,6ms),车载设备(400m/s2,6ms)三轴向,每方向1000次;
坠撞安全试验:地面设备(免试),机载设备(500m/s2,11ms),车载设备(1000m/s2,6ms)三轴六向,每方向2次;
9、振动试验
测试目的:用于评价装备在工作、运输及贮存环境中的抗振能力。
测试要求:运输装备,按标准运输条件,每方向振动1小时;舰船设备,每方向振动2小时,机载装备测试时间按技术文件要求确定。
10、湿热试验
测试目的:用于评价装备在高相对湿度工作、运输及贮存期间,高相对湿度条件对装备外观、功能和性能等的影响。
测试要求:
恒定湿热:温度30℃或40℃,湿度95%RH,测试时间为96小时
交变湿热:温度40℃和20℃交变,湿度95%RH,测试时长144小时。
11、浸水试验
测试目的:评价装备浸渍在水中,浸水条件对装备外观、功能和性能的影响。
测试要求:水温:8℃-28℃,浸渍深度:1米,测试时间:2小时。
12、淋雨试验
测试目的:用于评价装备在淋雨环境中,淋雨条件对装备外观、功能和性能的影响。
测试要求:降雨强度6mm/min,淋雨角度45°,雨滴直径0.5mm-4.5mm,侧面连同顶面降雨时间为30分钟,四个侧面总降雨时间为2小时。
13、霉菌试验
测试目的:评价装备在霉菌环境中,霉菌对装备材料等的影响。
测试要求:按照GB/T2423.16的标准进行菌种的选择,测试周期为28天。
14、盐雾试验
测试目的:评价装备在盐雾环境中,盐雾对装备防护层和表面涂层的防护效能及盐沉积对装备物理性能和电气性能的影响。
测试要求:按照GB/T2423.17标准中的测试条件,温度35℃,盐溶液浓度5%,测试时长48小时。、
15、砂尘试验:
测试目的:评价装备防御尘埃微粒渗透效应的能力,防御砂粒的阻塞效应的能力。
测试要求:分为吹尘试验和吹砂试验,吹尘试验时间大约为17小时左右,吹砂试验为1.5小时。
16、风压试验
测试目的:评价安装在露天的装备承受风压时其结构和强度的适应能力。
测试要求:地面设备(35m/s,45m/s)舰船装备(45m/s,54-60m/s)山地和沿海(40m/s,50m/s)
北京可靠性试验实验室具备国家承认的CNAS和CMA双重资质认可,可以依据GJB1621.7A-2006标准进行高温、低温、温度冲击、振动、机械冲击、盐雾、恒定湿热、交变湿热等环境适应性试验,并出具国家承认的检测报告。
本文标签:可靠性测试 检测报告,GJB1621,GJB1621认证
检测试验找彭工:13691093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