舰船电子设备环境试验盐雾试验GJB4.11
2015/7/23 15:41:54 阅读数:942 立即咨询
GJB4.11-83舰船电子设备环境试验盐雾试验
本部分主要确定电子元器件或零部件抗盐雾腐蚀的能力。主要用以评定金属保护层的质量及其均匀性,特别适用于对类似保护层进行比较。
本标准规定了舰船电子设备的元器件及零部件的盐雾试验,它是制定舰船电子设备总技术条件或产品标准等技术文件相应部分的基础和选用的依据。
盐雾沉降率的数值应为1.0-2.0毫米/80厘米2.小时。
盐溶液的温度应与箱温一致,喷雾液不许重复使用。
试验采用间歇喷雾方法,在温度35时,连续喷雾8小时,然后停止加热,停止喷雾,在静止和密闭状态下保持16小时,总共24小时为1个周期。
最好检测:按照有关标准规定,对样品进行外观检查及电性能的检测。
环境试验盐雾试验实验室完全按照ISO/IEC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的要求开展测试服务,秉承:管理科学,公平公正;操作规范,数据准确;安全保密,廉洁自律的质量方针和第三方公正实验室的职业道德,热诚为国内客户提供标准、检测、认证工作的全方位服务。
关联词:
可靠性 电磁兼容 防护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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